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化妆品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新法针对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索赔行为进行了明确规范,保障了化妆品店的正常经营秩序,也将进一步提升化妆品行业的整体形象。
不得利用投诉、举报
牟取不正当利益
《消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畅通和规范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流程,依法及时受理和处理投诉、举报,加强对投诉、举报信息的分析应用,开展消费预警和风险提示。
投诉、举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律师解读:
针对现在出现的越来越多的不法“职业打假人”骗取经营者赔偿,或者对经营者进行敲诈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消条》明确规定了针对这一现象的禁止性规定,同时又保障了消费者的依法投诉举报权利不受影响,使消费者正常、合法地寻求法律保护的诉求和渠道能够得到更好的落实和贯彻,对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进行了保障。
商品标签标识或宣传材料瑕疵
有可能构成欺诈
《消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有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要求经营者予以赔偿。但是,商品或者服务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宣传材料等存在不影响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律师解读:
有的经营者可能认为这一条是针对商品标签标识或宣传瑕疵的完全免责条款,认为只要不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就不构成欺诈。但实际上根据该条规定,商家还要同时满足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条件,只有同时满足不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且又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这两个条件,才可以认定不构成欺诈。
职业打假人一直是化妆品行业的一大难题。他们利用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以牟利为目的,对化妆品店进行无理投诉和敲诈勒索。
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损害了化妆品行业的整体形象。新《条例》的实施,为化妆品店提供了法律武器,使他们能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抵御职业打假人的无理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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